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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新一轮苏州市吴江区人才“55352” 工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
添加时间:2017年3月22日
  为进一步聚焦“四新”定位,提升发展优势,全面实施人才强区战略,现就实施新一轮苏州市吴江区人才“55352”工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充分研判“改革”和“新常态”要求,把握人才工作规律,立足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先进制造业立区和现代服务业兴区集聚人才,到2020年,5年引进培育5个能够引领产业发展、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3000名能够引领和支撑先进制造业发展的创新创业人才,500名能够引领和支撑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紧缺人才,200名能够引领和支撑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人才,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吴江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政策措施

(一)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

  实施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围绕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规划,到2020年,全区新引进5个能够引领产业发展、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团队;新引进科技领军创业人才不少于200名,科技领军创新人才不少于100名;培育5家年销售超10亿元、10家超1亿元、20家超5000万元、50家超1000万元的人才企业,10家在主板上市或新三板挂牌。
区科技领军创业人才,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可给予100-2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科研经费)资助,再择优给予一定数额的政府“拨改投”基金支持;可给予200-500万元的风险投资;可提供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0%的股权投资;可提供2000平方米以内的中试厂房,并免除1年租金;可提供不少于12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用房,并免除3年租金;可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寓住房,并免除3年租金;在吴江购买自用住宅的,可给予50万元的购房补贴。鼓励和支持领军人才企业做大做强,自注册之日起3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再择优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
区科技领军创新人才,可给予创新团队100-500万元、创新人才50-10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可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公寓住房,并免除3年租金;创新人才和团队领衔人在吴江购买自用住宅的,可给予50万元的购房补贴;可给予创新人才(团队)所在企业金融扶持政策。

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由区科技局、人社局具体实施。

(二)吴江区紧缺专技人才计划

  实施吴江区紧缺专技人才计划,到2020年,全区引进培育不少于2000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100名现代服务业高层次人才、200名文教卫旅高层次人才、50名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50名国有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
  重点产业引进的紧缺专技人才,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能等级的,可给予12-15万元的安家(薪酬)补贴;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可给予8-10万元的安家(薪酬)补贴;具有国内外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技能等级,在吴江购置唯一住房时,可给予6万元的购房补贴。租住区人才公寓的企业紧缺人才,可分2年给予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5万元、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万元、本科生不超过1.2万元租房补助。
现代服务业引进的紧缺高层次人才,可给予30-50万元安家补贴。
文化、教育、卫生、旅游领域的紧缺高层次人才,新引进的可给予30-50万元安家补贴;自主培养的,可给予10-30万元培养资助;支持文教卫旅等人才设立大师、名师、名医等工作室,可连续3年给予工作室5-8万元/年平台建设资助。
  适时研究制定社会工作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政策措施。
  国有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紧缺人才,全职引进的可给予10-30万元安家补贴;柔性引进的,5年内可按20-25%的比例给予薪酬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年。
  制定吴江区紧缺人才专业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吴江区紧缺专技人才计划由区委宣传部,区人社局、发改委、教育局、卫计委、旅游局、民政局具体实施。

(三)吴江区高技能人才计划

  实施吴江区高技能人才计划,按照行业分布和紧缺急需技能人才需求,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和引进一大批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到2020年,全区新增培养高技能人才2万名,其中技师以上2000名。
  每年发布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培训补贴目录。对企业内培养评价高技能人才试点单位举办的高级工班,可给予不少于1.5万元配套资金;对培训机构或内评企业通过校企合作举办的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班、技师班、高级技师班,可分别给予不少于6万元、12万元、15万元配套资金;对参加国内外高技能研修班的学员,可给予50%不超过1万元学费补贴;引进高技能人才的企业,可给予2000元/人的奖励资助。
  支持“区域化企业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可给予10-30万元/工种一次性启动补助,可连续3年给予基地10-30万元/年的运营奖励;可给予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5-10万元一次性平台建设资助;可给予企业技能竞赛2万元经费补贴;获评“吴江区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可分5年给予2.5-7.5万元薪酬补贴;获评“吴江区优秀高技能人才培养企业、机构和个人”的,可给予企业和培养机构2-5万元、个人5000-10000元奖励。
  吴江区高技能人才计划由区人社局具体实施。

(四)吴江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

  实施“名校优生”人才计划,到2020年,全区引进国内外重点院校优秀毕业生2500名,其中到企业工作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0%。
对首次进本区企业工作的“名校优生”人才,可给予一次性就业资助金2-5万元;连续5年享受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部分的全额补贴;在职学历进修取得上一层次学历、学位的,给予70%的学费补贴。符合重点产业引进紧缺人才政策的,再给予相应的政策资助。按规定聘任到村(社区)工作的“名校优生”人才,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工资待遇,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聘任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名校优生”人才,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同职人员的标准核定工资、保险和福利等待遇。
吴江区“名校优生”人才计划由区人社局具体实施。

(五)吴江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

  实施吴江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到2020年,全区重点支持500名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才参加国内外著名高校专题研修,6000名企业经营管理技术人才参加本地业务能力培训,策划组织5场具有高层次和较高品质的讲座。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境外培训和国内高校培训享受不超过培训费用2/3的政府补贴,境外培训补贴每人不超过8万元,国内高校培训补贴每人不超过1万元;组织区内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等;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在职学历晋升的,给予不超过学费50%的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
吴江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由区经信委、商务局具体实施。

(六)吴江区大众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进计划

  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到2020年,全区建成各类众创空间10-20个,企业院士工作站5个,博士后工作站20个,千人计划工作站10个,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个。
支持众创空间建设,可给予30-50万元的一次性运营经费支持,连续3年根据考核结果可给予10-30万元/年的运营奖励;对孵化项目在国内外知名创业大赛中获奖、入选国家“千人计划”、获评高新技术企业的,可给予空间5万元奖励;对孵化项目入选区级、市级和省级人才计划的,可给予空间1-3万元奖励;孵化项目在创业大赛中获奖,可给予不超过30万元的配套奖励;大学生创业团队项目在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可给予3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支持空间举办面向全区的众创活动,可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经费支持。
  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可给予3-10万元产学研项目后补助。在我区设立技术转移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的,可给予10万元一次性工作经费补助,连续3年根据考核结果可给予5-20万元的运营奖励。省级以上企业院士工作站,可给予50万元科研经费奖励。新建企业千人计划工作站,可给予30万元建站经费资助。新建国家级、省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分别给予60万元、20万元建站经费资助。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题的,可给予3-8万元项目资助。对新进站的企业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完成开题报告后,可给予6万元生活补贴。
  吴江区大众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推进计划由区科技局、人社局等具体实施。
  暂未列入上述人才计划资助的,根据吴江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由区人才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参照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特别优秀的人才,资助政策可一事一议。

三、保障机制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发挥党委在人才工作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坚持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才工作。坚定不移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确保人才资金优先投入、优先保障。强化人才工作考核激励和绩效导向,加快形成统分结合、区镇联动、协调高效、整体推进的党管人才体制机制,确保人才工作运行高效、协调有力、落实到位。

(二)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激发企业用人主体的能动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建设各类人才载体,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建设企业研究院或重点实验室,推进企业“三站三中心”建设。引导企业大力引进和使用海内外人才,坚持国内与海外并重,通过项目引进使用各类高、精、尖等紧缺人才和团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撑企业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等迈向行业制高点。

(三)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托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创投产业园等载体平台,引进培育更高层次的市场化服务机构,在人才开发、科技服务、投融资、管理咨询等方面形成优势互补,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人才科技服务业集群。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化招才引智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人才工作。研究专技人才继续教育推进措施,进一步发挥国家级专技人才继续教育基地作用。发挥海外合作组织、人民团体、工商联、行业协会、人才联盟等社会机构作用,共同参与人才项目引进、产业融合、生根服务等工作。

(四)坚持以高校为支撑。深入推进科技镇长团派驻工作,与高校、科研院所密切合作关系,着力探索校地协同创新长效机制。持续实施“名校优生”引才计划,开展“感知吴江-走进高校”系列活动,集聚高校人才和创新要素资源。持续推进校地合作平台建设,提高已建政产学研平台绩效。常态开展“教授博士进企业”活动,不断为企业拓宽校企合作新通道。

(五)坚持以活动为平台。围绕重点产业转型和新兴产业升级要求,突出创新创业主题,联动开展吴江国际精英创业周活动,常态对接苏州“千人计划”创业大赛、“赢在苏州”和“网上创业周”、教育部“春晖杯”等平台项目,举办创新创业大赛,邀请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与孵化载体、创投资本、本土企业等深度对接,不断提升吴江创新创业环境的知名度和感召力。持续拓展“名校优生”校园招聘和“高层次人才洽谈会”平台作用,深化与全国知名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合作关系,开辟更多的智力合作渠道。

(六)坚持以服务为保障。健全和完善领导联系服务人才制度,组织开展吴江杰出人才奖、优秀人才奖、优秀人才工作者评选。加大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深入实施优秀人才“生根计划”,建立健全跟踪服务机制,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功能齐全、水平专业、标准规范的一站式、全链式服务。区镇联动开展“人才服务月”活动,持续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浓厚氛围。

四、组织实施

  本意见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关于深入推进吴江区人才创新创业“55352”工程的若干意见》(吴发〔2014〕16号)停止执行。请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本意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并对照办法认真做好人才引进、培育等资助工作。本意见所涉及的相关经费,按财政规定的比例分级承担,请各区(镇)按照分级财政比例做好相应的资金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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